【案例】
李丽是农村青年,初中毕业后就在家务农。后来她随老公进城打工,经一位老乡介绍,到某学校当保洁工。她的工作任务是每天将六层的办公大楼打扫一遍,学校办公室主任告诉李丽,每星期同教职工一样上5天班,每天上午上半天班,半天就可以把这些活搞定,原任保洁工就是这么搞的,下午就不用来了,想干点别的活还可以干。每月工资是4000元。李丽听说打工要订劳动合同,就问订不订劳动合同?主任回答说保洁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没必要订劳动合同。李立不知道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有什么不同?
【律师支招】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它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存在诸多不同。
【分析】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从68条到72条用5条的篇幅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时间、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工资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的不同有以下几点:
1、时间不同。全日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而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这也是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最大、最本质的区别。
2、劳动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全日制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协议,当然也不排斥书面劳动合同。
3、全日制虽然不禁止劳动者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设置了许多限制;而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当然,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4、全日制可以约定试用期;而非全日制不得约定试用期。
5、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不可随意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6、全日制用人单位因违约、违法、法定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7、全日制一般实行月工资制;非全日制一般以小时计酬。
8、全日制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9、全日制的工资一般按月发放;非全日制的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非全日制用工是相对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其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拘书面形式,允许达成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持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可以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除了特别规定外,非全日制用工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和一般规定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安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保护性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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