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明大学毕业后,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后来经人介绍,从外地来到北京在一家个体首饰店里打工,做销售。老板当时讲明,工资待遇为底薪 4000 元加销售额1%的提成,即每销售 100 元的产品,李明可得1元提成。此外,中车饭由老板负责,其余租房、吃饭、三险等一概不管。试做了几天后,李明在不熟悉业务的情况下,每天都有几千元的销售业绩。李明想照这样下去自己的底薪加提成可以达到好几千元,随着业务的熟悉,收入会越来越高到那时,老板会不会说话不算数。可是,双方又没有任何书面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说得清楚。于是,李明想到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当李明委婉地向老板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时,老板说:“咱是个体户,签什么劳动合同?你看,哪有个体户跟雇员签劳动合同的?”李明犹豫了,他不知道老板说的对不对?给个体户打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支招】
个体户也应当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
【分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纠纷,劳动合同就成为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证据。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也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凡是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只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人们习惯所说的个体户。《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法律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上视为尚未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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