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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吗?
    发布时间:2023-08-10    作者:张振业

    【案例】

    吴敏是农村青年,和几个老乡一起到城里打工。他们被一家保温材料厂录用。老板让他们交出身份证,说要签订劳动合同还有到劳动局备案。吴敏他们只好把身份证交给老板。过了好几个星期,老板仍不把身份证还给大家吴敏去问老板,老板说身份证暂时由我保管,你们什么时候不干了,再还给你们。吴敏想这不是扣押吗?以后遇到需要身份证的事可就办不了了,遇到警察检查身份证怎么办?吴敏他们觉得老板扣押身份证似乎不妥,但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律师支招】

    用人单位无权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扣押身份证是违法的,应立即发还劳动者本人

     

    【分析】

    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它在公民参加政治、社会和商业活动中有着广泛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规定,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因此,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是违法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规定,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 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维权提醒】

    一、居民身份证的领取

    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身份证的使用

    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人学,就业;

    (六)办理公证事务;

    (七)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参与诉讼活动,包括作为当事人和充当证人,旁听法院庭审等;(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和注册一人公司;

    (十二)参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申购国库券和开设股票账户;

    (十四)办理个人储蓄和信贷业务;

    (十五)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六)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或者高速火车手续;

    (十七)投宿宾馆、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八)提取汇款,邮件;

    (十九)买卖汽车、商品房等大型动产或不动产,

    (二十)寄卖物品;

    (二十一)办理其他事务。

    三、居民身份证的查验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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